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1363.亚伯兰、拿鹤、哈兰是他拉的儿子,也是以他们命名并作为祖先的民族,他们在此表示偶像崇拜,这从前面(1358节)的阐述和说明,以及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即:“他拉”表示偶像崇拜,而他们都是他拉的儿子。不过,如果检查一下偶像崇拜的种类,就能看出此处他拉的这三个儿子和后来哈兰的儿子罗得表示哪种偶像崇拜。偶像崇拜一般有四种,一种比一种更内在。三种更内在的偶像崇拜就像同一父母的儿子,而第四种则像第三种的儿子。偶像崇拜有内在和外在的:内在的是那些定人罪的,而外在的则不那么定人的罪。偶像崇拜越内在,就越定人的罪;越外在,就越不定人的罪。内在偶像崇拜者不承认神,而是崇拜他们自己和这个世界,视其一切欲望为偶像。然而,外在偶像崇拜者能承认神,即便他们不知道谁是宇宙之神。内在偶像崇拜者从他们所获得的生活就能被认出来;这种生活偏离仁爱的生活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更内在的偶像崇拜者。外在偶像崇拜者仅从他们的敬拜就能被认出来;他们虽的确是偶像崇拜者,却仍能拥有仁爱的生活在里面。内在偶像崇拜者能亵渎神圣事物,而外在偶像崇拜者则不能;因此,为了防止亵渎神圣事物,外在偶像崇拜被容许,这从前面的说明(571, 582节;11:9;1327节)清楚看出来。
创世记40:1-23
1.于是,这些话以后,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长他们得罪了他们的主埃及王,
2.法老就恼怒酒政长和膳长这两内臣,
3.把他们下在护卫长府内的看守所,放在监里,就是约瑟被囚的地方。
4.护卫长把他们交给约瑟,约瑟便伺候他们。他们有些日子在看守所。
5.他们二人,就是被囚在监之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长,都作了一个梦,是同夜各作一梦,各梦都有讲解。
6.到了早晨,约瑟来到他们那里看他们,看哪,他们很忧愁。
7.他便问法老的两内臣,就是与他同囚在他主人府上看守所里的,说,他们今日为什么面带愁容呢?
8.他们对他说,我们都作了一个梦,没有人能解。约瑟对他们说,解梦不是出于神吗?请你们将梦告诉我。
9.酒政长便将他的梦告诉约瑟,对他说,在梦里我看见我面前有一棵葡萄树。
10.葡萄树上有三根枝子,好像发了芽、开了花,结出串串成熟的葡萄。
11.法老的杯在我手中,我就拿葡萄挤在法老的杯里,将杯递在法老手掌中。
12.约瑟对他说,你所作的梦是这样解:三根枝子就是三天,
13.三天之内,法老必使你抬起头来,恢复你原来的职位,你仍要将法老的杯递在他手中,像先前做他酒政时一样。
14.但你得好处的时候,求你记念我,施怜悯与我,向法老提说我,救我出这牢房。
15.我实在是从希伯来人之地被偷窃拐来的。我在这里也没有作过什么,叫他们把我下在坑里。
16.膳长见梦解得好,就对约瑟说,我在梦中看见三个筐子,它们上面有洞,在我头上。
17.最上面的筐子里有给法老的各样食物,是膳长所做的工,有飞鸟来吃我头上筐子里的食物。
18.约瑟回答说,你的梦是这样解,三个筐子就是三天。
19.三天之内,法老必将你的头提起离开你身上,把你挂在木头上,必有飞鸟来吃你身上的肉。
20.于是到了第三天,是法老的生日,他为众臣仆设摆筵席,使酒政长的头和膳长的头在众臣仆当中抬起来,
21.使酒政长官复原职,他仍旧递杯在法老手掌中。
22.但把膳长挂起来,正如约瑟向他们所解的话。
23.酒政长却不记念约瑟,竟忘了他。
概览
5072.本章内义继续论述试探的状态,肉体事物通过试探能被带入一致的状态。准确来说,肉体事物就是感官能力,感官能力分为两种,其中一些感官能力从属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另一些感官能力从属于意愿部分。从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感官能力由埃及王的酒政来代表,从属于意愿部分的感官能力由膳长来代表。最终前者被保留下来,而后者被抛弃;这一点由以下事实来代表:酒政长恢复原职,而膳长却被挂起来。其它的从内义上的思路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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